三、指導單位:台中縣政府、大雅鄉公所。 四、主辦單位:台中縣大雅鄉生活美學教育協會、台中縣大雅鄉員林社區發展協會。 五、協辦單位:台中縣各國民中、小學,大雅鄉員林村寶興宮。 六、辦理方式:分國小組、國中組及社會組(含大專院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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